为进一步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与合作,调查、了解往届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对我校的评价,不断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并促进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现根据我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工作目的
1、获得用人单位、毕业生对我校评价的第一手材料,收集我校毕业生(校友)典型材料,为本科教学评估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2、巩固、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需求情况,积极推荐我校毕业生,不断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
3、收集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馈毕业生、用人单位的意见和社会对人才的要求,以及时调整、完善我校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满足社会各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把学生培养成为受社会欢迎的合格政法人才。
二、工作形式
1、调研时间:每年进行一次常规调查,时间安排在暑期以及十月份左右,亦可结合日常工作同时开展。
2、根据我校近年来毕业生就业去向,要不断建立和完善符合我校办学特点的毕业生跟踪调查监测、反馈网络。每年年初要对调研地点、用人单位、调研路线进行统一规划。
3、跟踪调查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及实地访谈等方式,征询毕业生意见以及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综合评价。
三、实施措施
1、毕业生跟踪调查的实施、调查问卷调查的设计由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负责,根据工作的需求,亦可从学校有关部门和学院抽调有关同志参加。
2、每年跟踪调查活动都要走访、调研一定数量的用人单位;采集反映我校毕业生工作情况及用人单位和学生对学校评价等方面的照片、图像等资料。
3、依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反馈内容,形成专题调查报告,并向学校有关部门予以及时反馈。
四、各有关学院应参照本办法适时、适当开展对本院毕业生跟踪调查活动,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具体办法各院可自行确定。
学生处
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04年9月